首页 > 银行卡 > 用卡经验 > 公积金还房贷怎么操作,住房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公积金还房贷怎么操作,住房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13 22:55:47 编辑:理财网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住房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2) 按揭 按揭付款要详细咨询开发商贷款的银行是哪一家的,有些楼盘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对于有办理公积金的买房者也要详...(6)银行方面规定的相关证明.4).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流程 (1)咨询办理贷款的相关知识. (2)提出购房贷款申请.
一般只要连续存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就可以在买房的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额度要根据你存的公积金的多少、工资水平、房屋总价、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等,综合确定。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手续差不多的,比商业贷款多提交一个公积金存交证明(去公积金开户行打印)。 具体要求,你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怎么还房贷

2,公积金怎样还房贷

住房公积金还房贷主要有两种方式: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具体如下:1、传统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这两种还款方式中,等额本金在贷款利息上要更节省,但是这种还款方式的前期还款压力比较大,比较适合当前资金比较充裕,或是短期内有提前还款打算的借款人。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虽然贷款利息要高些,但是对于那些手头资金不足,又不打算短期内办理提前还款的借款人来说比较适用。2、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也是浮动利率类型,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会按照央行贷款利率的调整而发生变化。但是贷款利率的变动执行时间都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遇见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会在次年的1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果您在2009年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执行的5-30年的贷款利率为3.87%,假设2009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您2010年的贷款利率将按照2009年最后一次贷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在2010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扩展资料:还贷方式优缺点比较1、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适合收入稳定的借款人,它的缺点是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相对较高。采用等额本息还款这种还款方式,每月还相同的数额,操作方便,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2、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采用等额本金还款这种还款方式,借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代扣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在还款卡里存入一个月的还款,作为启动资金。到还款日,银行把这部分还款划走,然后受您的委托从您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出一个月的月还款,转入还款卡中。下个月再扣就扣这部分从您公积金帐户中转出来的钱,如此往复。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足一个月的还款额,需要您往还款卡中补足差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1、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公积金怎样还房贷

3,住房公积金用来还房贷怎么操作

可以,但有地区限制: 目前可以实现二者之间互换的城市有:上海、南京、长沙、沈阳、大连、郑州、重庆、武汉、温州、廊坊、石家庄、绍兴、杭州、宣城、贵阳、芜湖等地。以下为【银率】网对二者之间互换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的总结: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8.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9.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和比例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高于转公积金贷款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比例不高于核准价的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最长贷款期限为二十五年减房屋竣工使用年限,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五年(不含二十五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 四.所欠商业贷款清偿的处理方式 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清偿之间商业银行所欠的贷款金额。对于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处理的方式有两种:1.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2.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 优点缺点自筹资金节省手续办理费用。申请人有凑集资金提前还款的压力。垫资公司 (或)担保公司申请人无凑集资金提前还款的压力。申请人需要按照资金使用的天数向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 图三 解决欠款途径对比 五.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按照解决欠款途径的不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分为二种,流程图如下: 1.自筹资金2.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六.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七.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
员工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房贷的。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用来还房贷怎么操作

4,如何把公积金里面的余额还房贷

持下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借款人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2)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卡;(3)借款人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借据)》、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借据(以下统称“借据”)及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近期贷款还款凭证或借据;(4)借款人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按月住房补贴提取申请书》,以下统称《提取申请书》,下同)一式二份。2、配偶资料申请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的,配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三份;(2)配偶住房公积金卡;(3)配偶未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二份;配偶已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柜台提取登记业务的,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4)配偶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可以。可以取出来还房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或调离本市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凭证: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办理时限在《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日期起一年内;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办理时限以购房发票上载明的日期起一年内。  (二)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或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大修住房施工合同等文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限以最近取得的文件载明的日期起一年内。  (三)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及复印件,区、县级及以上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及复印件。办理时限以最近取得的文件载明的日期起一年内。  第十四条 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第十六条 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证明及复印件;调离本市的提供调令及户口迁移证。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须正常还款一年以上,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借据、偿还住房贷款凭证及复印件。办理时限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日起三个月内。  第十八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办理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必备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  (年度内可取又可贷)  建造(翻建)  或大修自住住房  (施工中)  离休、退休  出境安居  或调离本行政区  终止劳动关系  两年未再就业  偿还购房贷款  (还款期内每年一次)  房租超出  家庭工资收入15%  继承或受遗赠人  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离休、退休证。  出境安居:安居签证证明。  调离本行政区: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改制的单位原则要求接管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请到信贷业务处签订《委托划款协议》。  期房购房合同(现房、二手房契税发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当年偿还贷款明细(存折)。  夫妻双方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年收入证明。  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月租金凭证或经房产部门鉴证的住房租赁合同。  原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提取人的书面报告和原缴存人单位的意见或证明。

5,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一)逐月提取转账还贷  1.关于申请条件。  (1)取消原来申请时“职工账户需有6倍的月还款额的余额”的限制条件,改为:在本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且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也就是说,申请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对职工账户中的余额多少不作要求。  (2)在此基础上,取消了“职工账户中的余额不足时自动终止”的规定,即职工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只要申请一次,整个还贷期间都有效,通俗讲,就是“一次申请,持续有效”。就算职工账户中的资金不够扣还每月还贷额,其申请也不会终止,只是暂时转到银行卡扣款,等到职工账户中的金额又够扣还一个月的贷款额时,公积金系统又会自动回到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扣还贷款,无需再次申请。  (3)取消“申请时贷款应没有逾期”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不管贷款有没有逾期,职工都可以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2.关于提取额度。  (1)提取额度为职工每月应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本息额,包括逾期部分。也就是说,如果职工申请提取还贷时有贷款逾期的情况,则公积金系统会自动计算你申请时当月应还款额和逾期本息金额,如果职工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足够偿还应还款额和逾期部分,则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扣划相应资金转账还贷。  (2)逐月提取还贷委托生效后,每月15日前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划转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划转时如果同一笔贷款的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包括新职工住房补贴)均小于当月应还贷本息额,当月不进行逐月提取还贷,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扣款。但已签订的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继续生效。  3.关于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签订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后,因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需增加或减少申请人的,凭规定的申请材料到“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终止贴息的,其逐月提取转账还贷委托自动终止。职工也可主动提出终止逐月提取还贷的申请。  4.关于受理地点。  在全市范围内,可以跨机构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同的,可以由职工自由选择在缴存地或在贷款地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转账还贷。若要增加或减少申请人以及逐月提取还贷终止的,职工也可以自由选择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或分中心办理。(二)提前部分转账还贷  提前部分转账还贷,是指职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原来的规定是职工可以自备现金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转账方式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二是每个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在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即使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之和超过1万元,也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三是申请时贷款没有逾期。  3.关于提取额度。  每个申请人每次申请提取用于提前部分转账还贷的金额不得少于1万元。也就是说,每个申请人、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金额应在1万元以上(含还贷本息)。  4.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2)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三)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  一次性提取转账还清贷款,是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  1.关于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尚未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剩余本息额。  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小于剩余贷款本息的,不足部分申请人应自筹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当场还清。  3.关于受理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当同一笔贷款涉及不同分支机构提取的,可统一到贷款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不一定要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提取还贷手续。(四)按年提取还商贷  按年提取还商贷,是指在本市已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满足相关条件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偿还其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1.关于申请对象。  《规定》扩大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范围,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贷款本息。  2.关于申请条件。  职工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二是已按借款合同还贷12个月以上;三是有多笔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套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商贷,直至还清后方可选择另一套继续还贷。  3.关于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时的上一个月应还住房贷款本息额的12倍。  借款人申请提取的前一个月提前部分还款的,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无法确切反映处上月应还款金额,可根据《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合同金额和还款月数测算借款人的月应还款额。也可由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确定其月应还款额。具体可见《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类业务相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常公积金[2010]34号)。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其他产权人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于2004年1月1日以前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贷明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时借款人必须到场,当面授权“中心”查询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借款人配偶和其他产权人申请的,需与借款人同时办理。(五)贷款还清后提取  贷款还清后提取,是指职工已还清“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满足相关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规定》增加了“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提取的情形。  1.关于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对象为“公转商”补息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已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包括其他产权人及其配偶。  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转商”补息贷款。  2.关于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为申请人贷款还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3.关于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房屋所有权证(现房须提供)或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借款人配偶或其他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本息怎样偿还?除现金支付外,借款人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用于归还贷款。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参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需要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借款人,应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授权书",并由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申请审批手续,在正常还款以后办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具体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3)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现为20%);(4)申请人有偿还贷款的能力;(5)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在上海这边是可以办理“冲还贷”的,能委托银行一年冲还一次的。估计西宁没有该项业务,只能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取1次。找到西宁有关文件,提示你一下:五)提取时效:所购房屋为多层建筑,合同一年内有效;购买二手房的,房屋过户一年内有效;所购房屋为高层建筑,合同在三年内有效。具体能不能办理?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
文章TAG:公积金金还还房贷房贷公积金还房贷怎么操作

最近更新